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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校外实习导师聘任仪式

编辑: 冯亚东   发布日期: 2017-04-28   来源:法学院

4月26日,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校外实习导师聘任仪式在A316会议室正式举行。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主任陈国梅,无锡市七彩家园社工服务中心主任范向群,梁溪区金星街道朗诗社区社工站副站长沈雅萍,无锡市梁焉红社工服务站代表杨倩等一批优秀校外社会工作者应邀出席。院党委书记杨杰,副院长王君柏,无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吕青,无锡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向红以及社会学系全体教师出席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院党委书记杨杰首先致辞。他指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提升为主体人才队伍,纳入了国家人才工作大局。这对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社会工作专业的实务性特点,要求在人才培养中必须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在社会力量的帮助下着力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近年来,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的意见与建议,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学计划,积极联合校外社会工作组织开设校外实习课程,大大地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中能与社会组织建立长久而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接着,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主任陈国梅,无锡市七彩家园社工服务中心主任范向群,梁溪区金星街道朗诗社区社工站副站长沈雅萍,无锡市梁焉红社工服务站代表杨倩等4位校外社会工作者,分别介绍了各自所属机构的基本情况与服务领域,并表达了能与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的良好愿望。梁焉红社工服务站代表杨倩是法学院本科在读的学生,她站在学生的角度特别阐述了在校外机构见习与实习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她说,课堂上只能学到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与方法,而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会到社会工作专业“助人自助”理念的深刻内涵,才能真正体悟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价值。她认为,知行合一,才能真正成为一名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社会工作者。

最后,双方就合作具体细节经讨论并达成共识,杨杰书记代表法学院向4位校外实习导师颁发聘书,正式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本次校外实习导师聘任仪式的成功举办,既是践行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平台。今后,学院将进一步拓展教学实践基地,加强校地合作,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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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聘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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