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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编辑: 冯亚东   发布日期: 2017-09-13   来源:法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

我院所有招生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接收专业:学术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村发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1、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江南大学”志愿,完成报名、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

2、我院根据申报信息分批审核,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电话或邮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请及时确认复试并准备好体检合格证明。

3、复试形式原则上到学院面试,特殊情况可视频面试。

4、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http://yz.jiangnan.edu.cn/info/1026/2062.htm)。入学后,学校将对优秀推免生发放5000-10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